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手机站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44649)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西安莲湖区纪委监委公布三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2023-12-08 09:30:38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分享到:
  字体:【

 据西安纪委监委12月7日消息,日前,莲湖区监委对西关街道综合执法队原队长贺航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区纪委监委对土门街道综合执法队原队长朱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土门街道综合执法队原副队长张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1. 西关街道综合执法队原队长贺航被开除公职

  经查,贺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品礼金;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行政处罚罚没收入及队员工资绩效等。

  贺航作为公职人员,不能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行政处罚罚没收入及队员工资绩效等,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莲湖区监委给予贺航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

  2. 土门街道综合执法队原队长朱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朱明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消费卡;涉嫌贪污犯罪,非法占有罚没款;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违法收受他人财物。

  朱明作为党员干部,背弃初心使命,党性原则缺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消费卡;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罚没款;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违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莲湖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朱明开除党籍处分;莲湖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

  3. 土门街道综合执法队原副队长张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张鹏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违法收受他人财物。

  张鹏作为党员干部,背弃初心使命,党性原则缺失,纪法意识淡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违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莲湖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鹏开除党籍处分;莲湖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

  华商报记者 郭蓉




责任编辑:白子璐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新闻推荐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4649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