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和实验校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30号)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共推荐63个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和189所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其中,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和渭南市临渭区入选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陕西省西安小学、陕西省西安爱知中学、西安市经开第三小学、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渭南市合阳县甘井中心小学、商洛市镇安县白塔中学入选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校。
公示期为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其间,对入选实验区和实验校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正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与真实个人信息、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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