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年度结息工作已于6月30日顺利完成,此次结息共为54.14万缴存职工结息4.21亿元。与上年相比,结息金额同比增加4737.43万元,同比增长12.68%,人均结息777.40元,同比增长10.61%,所结利息已全部记入缴存职工个人账户。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每年6月30日结息一次,计息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结息后利息收入自动转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列入下一年度计息本金,无需职工个人做任何操作。结息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计算。
结息后,缴存职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自主查询结息信息。一是前往资金中心营业大厅、各服务网点、管理部现场查询;二是登录资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支付宝、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服务渠道查询;三是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查询。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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