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讯 8月6日,针对“湖北省黄冈中学发布声明称与西咸新区黄冈泾河学校无任何关系”一事,西咸新区黄冈泾河学校发布声明。
近日,西咸新区黄冈泾河学校(以下简称我校)注意到湖北省黄冈中学发布声明,称我校与其无任何关系,给各位关心我校发展的社会公众和学生家长造成误读。我校为澄清事实、回应社会关切,特发布如下声明:
一、我校的权属关系
我校由陕西省西咸新区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关于设立西咸新区黄冈泾河学校的批复》(陕西咸审服准〔2018〕37号)批准设立、经依法登记并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于2018年7月设立。我校举办者为陕西恒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是陕西恒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全资举办的全日制民办学校,学校产权完全隶属于该公司。
二、关于我校被授权使用“黄冈”教育品牌的相关情况
(一)2012年3月19日,黄冈市人民政府和深圳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黄冈教育谷项目投资合同书》,约定双方合资成立黄冈教育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黄冈市人民政府委托黄冈市教育投资公司和深圳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成立该公司),黄冈中学与黄冈教育谷控股签署《“黄高”及其衍生品牌商标使用许可(排他许可)协议》(“黄高”就是黄冈中学的官方简称),黄冈中学保证不从事与黄冈教育谷控股及其关联公司相同和相似的业务,黄冈教育谷控股特许使用该商标,黄冈中学保证按期续展。
由此说明,黄冈教育谷控股有限公司是黄冈市人民政府委托公司和深圳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的合资公司,黄冈市人民政府授权黄冈教育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使用、许可使用黄冈教育品牌。
(二)2017年5月18日,黄冈教育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陕西恒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黄冈教育”品牌授权和合作办学的说明》,该说明表明:黄冈教育谷控股有限公司授权陕西恒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陕西西安市(含西咸新区)合作创办“黄冈教育”品牌学校,授权使用“黄冈教育”或“黄冈名师”品牌及其系列资讯做合法合规的宣传推广,期限为20年。
综上可知,因黄冈市人民政府授权黄冈教育谷控股有限公司排他使用许可“黄高”及其衍生品牌商标后,黄冈教育谷控股有限公司授权陕西恒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申办我校,现仍在授权期限内。
我校使用“黄冈”教育品牌的权利来源清晰,事实清楚。湖北省黄冈中学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与事实相悖,我校及陕西恒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将与湖北黄冈中学协商妥善处理此事。
三、关于我校教学情况的说明
学生的综合全面发展是大家共同的目标。我校同时注意到,在黄冈中学发布上述信息后,部分社会公众对我校教学情况表达关切。实际上,学校成立以来,我校教学方面取得优秀成绩,为一批一流高校输送了优秀生源,被华中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四川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多所知名高校授予“优秀生源基地”。长期以来,我校始终秉持“立德树人是第一要务”,用师生的共同努力来回应社会各界期盼。我们也深知,各界对我校有更高的期待。为此,我校将继续全面发展、再创佳绩,为西安教育事业长足发展做贡献。
特此声明!
陕西恒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西咸新区黄冈泾河学校
2024年8月6日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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