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本报记者兰增干)记者从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从事建筑业农民工有150多万人,农民工从建筑业获得的收入约占全年收入的20%,建筑业农民工的收入成为农民工家庭收入的一项主要来源。但是,由于部分建设单位、开发企业在建设资金没有落实就盲目开工建设,加之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督查工作不到位,总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时有发生,不但引发了经济和社会的多重矛盾,造成了社会不稳定隐患,而且极大影响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为此,住建系统将此项工作列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对未按还款约定支付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对拒不还款的建设单位和开发企业在开发建设新的工程项目时,建设部门不予审批和许可;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还款的施工企业,不准其参加工程项目招投标;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如不能按期完成清欠工作目标,将其列入黑名单,记入诚信系统并予以暂停资质换证、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对于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将通过强化工程项目立项、建设程序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管理,建立建筑市场诚信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逐步形成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防止发生新的拖欠。督促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成立由法人挂帅的工作机构,落实好企业自查和还欠工作。对因认识不足、工作不力而导致清欠工作迟滞、梗阻甚至违法违规操作的,要严肃追究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