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讯 (记者 赵辉) 9月17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市住建局自7月15日起,对今年上半年办理过房地产开发资质核准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查。经核查,有4家企业检查结果为不合格。
不合格企业为:陕西新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暂定资质)、陕西鑫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资质)、西安金港鼎盛置业有限公司(暂定资质)、西安唐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级资质)。
市住建局依法责令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严格按照资质标准整改,并自本通报下发之日起2个月内整改完毕。整改期间不得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升级、延期等。
各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于11月14日前向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报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对在规定整改时间内仍未达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将依法对其作出处理,并将该行为作为其不良信用信息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
同时,要求各区、县住建局,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局机关各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应在不合格企业整改期内暂停办理其相关审批业务,并加强日常监管,规范行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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