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拓宽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来源渠道,11月18日,省委组织部发布公告,将组织实施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
根据公告,2020年全省共安排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录用计划248名。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择优推荐、考试考察等方法进行。考试录用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统一领导下,各级组织部门分级组织实施。
具体报考范围包括:现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在村或社区两委班子连续任职满3年,年龄45周岁以下,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现任的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在村、社区两委班子连续任职满3年,年龄40周岁以下,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任职时间、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限为2020年12月1日。
公告明确,曾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任职期间本村、本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人员;本人受处分,尚在处分影响期内的;因品行不端、对党的方针政策执行不坚决不到位、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受到违纪处分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人员等不得报考或录用。
对于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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