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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注意!5月1日起 遛狗不拴绳 不给狗打疫苗都涉嫌违法
2021-04-24 09:24:04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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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日起,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正式施行。其中,第30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如若市民遛狗不拴绳或不给犬只佩戴犬牌,都将涉嫌违法。

  4月23日,西安市养犬服务平台也发布了该消息。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罗震东介绍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而对饲养的犬只未按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该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犬只饲养人不按规定对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或者在携带犬只出户时不按规定佩戴犬牌并系犬绳,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人畜共患传染病传播、流行的,依法从重给予处分、处罚。

  西安市公安局限制养犬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真正处罚的并不多,主要以引导、劝导为主。“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颁布,原来《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中有关给犬只注射疫苗,以及不注射疫苗的相关处罚规定,通过西安人大常委会审核通过已经删除了,以《动物防疫法》规定为准,通过二者对比发现,法律规定的比原来《条例》规定的处罚力度更大。对于遛狗不拴绳的处罚,仍然依据地方法规《限养条例》。”该负责人提醒,以后狗主人无论身处哪里,一定不能想着解开狗绳、让狗撒欢儿,拴绳是必须的,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宁黛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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