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排查整治我省城镇燃气安全隐患,省住建厅与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印发《陕西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省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从2021年6月21日至6月底结束,分排查整改和省级督导两个阶段进行,要求各市(区)制定具体自查方案,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城镇燃气安全开展全面深入自查。同时成立由省住建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交通厅厅级领导任组长的5个督导组,对各市(区)查找燃气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实地全面核查。
《方案》强调,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场站及管网等设施安全风险隐患;规范城镇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严管液化气瓶充装、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的产品质量,建立配送环节全程可追溯链条;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燃气使用安全监管,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
各市(区)要成立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燃气企业是城镇燃气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要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燃气用户安全使用责任。整治行动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从重严肃惩处。(记者 王嘉 通讯员 白莲)
责任编辑:宁黛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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