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商州区某企业职工与其就职的企业达成调解协议,顺利拿到3万元的工伤损害赔偿款。去年,他下班途中被撞伤,就工伤待遇与企业发生争议,上诉至商州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这场争议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基层企业和职工间的劳动争议日渐增多,市、区两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工作量大大增加,许多争议无法得到及时解决。为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商州区把劳动争议调解的关口前移,在全区成立了35个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分设在30个乡镇和粮食、金融、电力、供销等4个区直相关部门,负责统一协调解决所在辖区的劳动争议。每个调解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乡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乡镇劳动事务保障所为依托,由经委、司法所、劳动保障所等3个所站的精干人员组成;区直部门调解委员会由其工会主席牵头组织成员。
据介绍,各基层调解委员会实施一站式调解制度,每个来访者先进行来访登记、填写申请书,然后由调解委员会调查核实、收集证据、召集双方调解,做到“简易案件简便审、复杂案件简化审、重大疑难案件规范审”。对重大争议案件、疑难案件以及集体上访案件,在第一时间介入,妥善调处。35个基层调解委员会成立不到一个月,就成功调解了10起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