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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维权行动 为高风险农民工打造“平安计划”
2006-05-22 09:05:0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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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作为一个日渐崛起的新兴社会阶层,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只有妥善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才能使我国的整个社会成本降低、社会环境质量变好,才能使国家走向和谐和进步。前不久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文件),无疑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一个纲领性文件。
                     农民工工伤权益受关注
   有关部门的调查表明,日渐庞大的农民工大军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其比例高达82.7%。其中制造业、建筑业和采矿业所占的比例都比较大。而2004年我国死于工伤的人员大部分是农民工,特别是在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3个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农民工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0%以上。当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土离乡进入城市,将他们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已成为一件十分紧迫的事。
  今年发布的5号文件明确提出,要“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在农民工发生工伤后,要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支付工作。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支付费用。当前,要加快推进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行业、煤炭等采掘行业参加工伤保险。”
                     打造农民工   “平安计划”
  日前在郑州召开的全国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上,劳动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提出要以5号文件为旗帜,重点推进农民工、高风险行业参保的工作要求。胡晓义说,“农民工大多分布在煤炭、建筑等高风险行业,发生工伤的概率比其他人群要高,出了事没参保,会因伤致贫,工伤保险是他们最为迫切的需要。”为此,今后3年,劳动保障部将着力打造高风险农民工“平安计划”,旨在使煤矿企业和大部分建筑企业等高风险行业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平安计划”以煤矿、建筑等高风险企业为重点,计划用3年的时间将高风险企业的农民工基本覆盖到工伤保险制度之内。按计划,今年底,所有国有大中型煤矿企业的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2007年,与小煤矿清理整顿相结合,推进合法小煤矿农民工参保,力争半数以上的合法小煤矿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并力争半数以上的非煤矿山企业、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2008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合法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农民工和大部分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凡是不给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一旦发生工伤事故,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自行支付职工的工伤医疗等费用和待遇。
                    明确农民工参保配套政策
  如今,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但要想让农民工得到实实在在的保护,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农民工参保、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支付方面的有关政策,方便农民工领取待遇。为此,劳动保障部工伤保险司有关人士再次重审,要明确配套政策。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优先解决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的,各地经办机构要予以办理。用人单位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在生产经营地为农民工参保。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对跨地区流动就业的农民工,工伤后长期待遇可试行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方式,供农民工选择,实现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便捷化,进一步方便农民工领取和享受工伤待遇。
关键词:|平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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