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西安市未央区一家房地产公司从2004年就开始拖欠职工工资,但直到今年4月中旬,42名职工才集体把该公司告到未央区的劳动仲裁部门。
据未央区劳动仲裁部门的工作人员讲,这些职工听说公司由于出现经济问题,无法正常运转,近日人民法院将对该单位进行拍卖,才连忙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因为一旦该公司被拍卖,其主体资格将会被取消,拖欠职工的工资也就可能无法追回。该公司在接到仲裁起诉书后,对职工所诉的拖欠工资的事实和数目均表示认可。但声称现在没有资金支付。
虽然在仲裁部门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意见,即在15日内由该房地产公司支付这42名职工的拖欠工资117万余元,但依现在公司的情况明显是执行不了,最终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依法对公司资产进行拍卖后,会依照劳动仲裁部门的仲裁结果,将拖欠职工的工资优先考虑予以偿还。
西安市未央区劳动仲裁部门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职工,一旦遇到拖欠工资的问题,应立即向劳动部门反映。一般连续拖欠2个月即可向劳动部门反映,一旦拖得时间长了,就会严重损害职工自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