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
我当初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没提违约金的事情,现在我要辞职,公司向我索要3万元的违约金。这笔钱该交吗? 榆林读者:李玲
李玲同志:
你好!《劳动法》第16、17条规定:劳动合同是确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据此,对于劳动合同已经约定的内容,当事人必须履行;对于没有约定的内容,一方也没有权利要求对方履行。具体到你的问题,既然你与公司的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单位要求你支付3万元的违约金就缺乏法律依据,你可以明确地予以拒绝。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