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医保中心的人这么负责,要是叫俺自己去要这些被大医院多收的钱,那真是太难了,去一次省城车费都要30多块,加上吃饭,一天起码要50多块,再说,俺们去了,也不懂,人家几句话就把俺给顶回来了。”3月23日下午,接过河北省深泽县医保中心主任刘胜亲自送来的省级某大医院退回的1474.64元钱,参保职工家属陈丽娟激动地说。
这个医保中心的做法值得肯定。虽然医保中心要回的总金额不是很多,有2790.91元,但付出的工作量不小。医保患者的权益在大医院受到侵害,相对于省城的大医院,普通患者显得相当弱小,要想维护自己的权益,十分困难:一是没有相关经验,不知道哪些钱该收,哪些钱不该收;二是即使知道,也会觉得维权成本太高,往返费用及生活费相对于多收的钱,可能相差无几,况且能不能要回还是未知数。
一个县级医保中心对这样的问题,可简单也可复杂,如果不是属于医保用药的范围,可以在报销时把这个多收的部分剔除,再按正常比例报销,这可能是大部分县级医保中心的工作方法,医保中心自己贴钱、贴精力为患者维护权益,这种精神值得称赞。
做为省级大医院,能把多收的钱返还给医保中心,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但工作能否做得更好,应该在两方面多下功夫:一是查查这次多收的钱是从哪几个环节产生的,如何杜绝以后再发生类似的事情,有关责任人要受到批评;二是对其他县的患者,还有没有多收的费用,不要查就退,不查就不退。自查一下,把多收的钱直接退给患者或通过县医保中心退给患者。这对医院自身也是有益处的,让患者放心,以后才会有更多的患者前来就诊,从而为医院带来 更多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