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是一个农业县,工业基础比较薄弱,共有县属企业35户,在职职工3062人。近年来,按照“扩大产权、转换机制、提高生产、增加效益”的改革思路,对34户县属企业进行了扩股、租赁、破产、转让等多种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截至目前累计完成企业改制34户,企业改制面达到97.1%。其中采取扩股改制7户、租赁2户、破产7户、承包15户、其它形式3户。
在转换机制过程中,由于利益关系的调整和法制观念的淡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根据调查,突出矛盾表现为:
社会保险费用收缴困难,拖欠严重。一部分企业由于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负担重,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以致长期拖欠。一部分改制企业虽然从资产中剥离了社保费,但资产难以变现,目前仍然缴费困难。截至2004年年底,千阳县有24户企业累计欠缴养老保险费125.41万元。
劳动保障制度改革后相应措施尚未跟上。县属企业改制全面推进,企业减员增效,原动力厂、酒厂、印刷厂等由于长期停产,隐性下岗较多,这些人员既未办下岗手续,企业又没有及时为他们缴纳养老保险,参保扩面覆盖不全。特别是有些农民工、临时工不但未能享受社保待遇,工伤、医疗等更无从谈起。非公企业和短期就业人员对参加社保存在模糊认识,一部分人将社会保障混为商业保险,参保意识不强,影响了社会保障的扩面工作。
一些企业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尚未有效解决。在一些私营和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时,由于签约双方地位不平等,劳动合同的内容往往较少体现劳动者意志。这些不平等合同中缺少对女职工的保护条款,女职工的劳动保护问题比较突出。有些企业干脆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随意性大,职业安全无保障。在一些企业,职工工资标准没有落实,有些企业不按《劳动法》规定按月支付职工工资,职工工资长期拖欠,劳动时间大大超过法定时间,特别是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劳动权益被侵犯的事件屡屡发生。
职工民主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一些改制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职工代表大会评议领导干部制度等形同虚设,职工的知情权、民主决策权、民主参与权和民主监督权得不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