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年伊始,黄陵矿业集团公司一号煤矿在加强安全管理方面采取了新的举措:为所有井下职工建立安全资金账户。此举极大地调动了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增强了职工做好自保和互保工作的意识。
从2006年1月起,黄陵一号煤矿对所有井下职工建立安全资金个人账户,采掘区队职工每人每月缴纳100元,辅助区队职工,每人每月缴纳50元,如当月全矿末发生死亡事故,矿上对采掘人员的个人账户划入200元,给辅助区队职工个人账户划入100元。若全矿当月发生死亡事故,矿上不向个人安全资金账户划入资金。这项制度明确了安全生产与每位职工切身利益的密切关系,从而使每位职工都能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意识。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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