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起步较早,但受制于相应法规滞后和工会系统缺乏高水平的谈判专家,工会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工资集体协商谈判陷入了有心无力的尴尬境地。针对此,该市工会一方面加强对职工协商代表的业务知识和协商技巧培训,提高职工协商代表的工资协商专业水平和谈判能力;另一方面正抓紧筹建广州市工会工资集体协商顾问团,为各级工会提供专业指导和服务。
对于工薪阶层的民众而言,工薪就是生存之根本,工薪的获取就是劳动者最大的利益诉求。但是,在我国的经济环境中,尤其是在非公企业,劳动者与企业主之间就工资的确定实际上存在着对立的利益取向,劳动者当然希望企业主支付尽可能多的报酬,企业主则希望尽量降低劳动报酬来减少劳动力的成本支出,而目前劳动力市场的现实情况决定了企业主和劳动者之间的力量存在着巨大的差距悬殊,企业主处于绝对的强势,劳动者处于绝对的弱势。
像广州这样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选派工资谈判代表的做法,无疑是有效保护劳动者合法权利和利益的措施及手段,保证了劳动者具有平等工资协商权,人为地增强了工人的力量。
总之,确立工资协商机制,选派工资谈判代表,本质上是对劳动者工资谈判权的确认,使劳动者工资的获取有了利益诉求的渠道,工会也找准了维权的方向,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做法真正释放了工人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