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非公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会议提出
推动三项机制建设 开展好一个活动
本报讯 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工会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要求,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健全了女职工组织,积极开展工作,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充分发挥女职工的作用,出现了可喜的局面。在各市、县工会组织的指导下,培育了一批女职工工作具有创新示范的典型。为推动非公企业女职工作,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工作会议,于12月8日在西安召开。
在会上,有14个基层女职工组织进行了大会发言和书面交流。引人注目的是陕西长宏铝业有限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与企业行政协商,签订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切实维护了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咸阳市渭城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从实际出发,组建了“咸阳市渭城区女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为女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先后给7名“打工妹”讨回血汗钱近万元。他们这种创新的做法,让女职工享受到工会组织的关爱,大大推动了当地女职工工作的开展。
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王淑琳就进一步推动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女职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她说,要不断创新思路,努力在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上取得突破:着力推动三项机制建设,开展好一个活动。具体说,三项机制建设就是继续推进女职工组织负责人作为工会一方的成员,代表女职工参加区域、行政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工作,参加工会与政府的联席会议,从政策参与和源头上做好维权工作;继续推进参与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把在企业和区域、行政签订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作为维权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要重视建立健全市、县(区)女职工维权法律援助机构。一个活动就是,争取与劳动部门联合,开展创建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保护合格(先进)单位活动。还要大力提升女职工的素质,从根本上维护女职工的权益。
省总工会副主席顾东武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希望各级工会在非公有制企业抓工会组建的同时,要建立起女职工组织;要不断抓好女职工的素质教育,增强女职工自身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各级女职工组织要不断探索在非有制企业的工作思路、工作手段、工作方式等,开辟女职工工作新天地,充分调动和发挥女职工在“十一五”经济建设中的“半边天”作用。■本报记者 王仓盛
责任编辑:sxworker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