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披露,根据宁夏总工会的调查,女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一个是超长的劳动时间,有的每天工作时间竟长达14个小时左右,而几乎没有多少人能够在双休日休息;再一个是超低的劳动报酬,她们的月工资仅为350元左右,其中45%的女性农民工还被拖欠过工资,相当一部分已经无法讨回;第三个问题是普遍没有享受到社会保障。能够享受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女农民工的比率几乎接近于零,而生育保险更无从谈起。此外,大部分用人单位不发放劳保用品。在一些私营企业里,粉尘污染严重,但女工们甚至连个口罩都没有。
要解决女农民工的权益问题,唯一真正有效的力量还是政府。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才能使政府关注女农民工的状况?
文化人类学中有一种被公认的理论,认为和西方的“罪感文化”不同,包括中国在内的东方文化是“耻感文化”。这种文化强调的是外在的约束力,耻感文化中的个人,其所作所为首先考虑的是他人的、社会的评价,以受人赞许为荣,以遭人鄙视为耻。假如他的罪错不为人所知,那么他也就不会有纠正的压力,但如果一旦被公开,那么他也会“知耻而后勇”,努力加以解决。这种理论当然是有道理的,比如卧薪尝胆对越王勾践的激励,胯下之辱对韩信的激励,近代以来的各种“国耻”对国人奋发图强的激励等,都印证了这一点。
所以要让各级政府官员关注女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就要让他们以女农民工所处的不人道的、恶劣的生存状况为耻。我相信,如果各个城市的市长们都视自己城市中最弱势、最无助的女农民工的权益受侵犯为自己的奇耻大辱,那么解决女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也就为期不远了,看看他们对GDP排行榜的重视程度就知道了。
启动这一进程,我建议可以先由全国总工会和全国妇联联手进行调查,然后定期发布各个城市女农民工生存状况排行榜,并动员社会舆论的广泛参与。也许有人可能对此不以为然,不过在我看来,在女农民工的权利意识和组织能力增长到能够足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之前,在制度完善到能够以很低的成本为女农民工提供救济之前,恐怕很难开出更好的药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