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人物版介绍的一个“人物”是9年前从陕西旬阳农村到西安城谋生的吕福山,“他只是三轮车夫,为了讨回生存工具,百折不挠地跟交警大队打了5年官司,最终赢了;他发现,蹬三轮的路上,除了交警之外,到处都是障碍,为此,又连带告了20多个单位。他不是为权利而活着,而是为活着讨权利。”这篇报道的题目就是《为活着讨权利》。也就是说,他告官“讨权利”,并非出于什么高尚的理想主义,而是出于求生存的本能,但是,他的“讨”并非求爷爷告奶奶的“乞讨”,而是拿起法律武器义正辞严地“讨还”公道。
读着这个小人物的维权故事,我特别感动。由此我想起了“从文盲到律师”的传奇人物重庆的周立太。这个只有小学二年级学历的穷小子、复员军人,自修成职业律师,今年5月还应邀到哈佛大学演讲中国劳动权益保护主题。
又联想到所谓“感动中国”的人物。回首改革开放20多年,感动我的“人物”屈指数来,当是王海、杨剑昌、高耀洁、李昌平、钟南山、吴敬琏等人。高、李、钟、吴可算是精英阶层的人物,他们弥足珍贵之处在于有良知,有勇气,不计个人荣辱得失仗义执言。而王海、杨剑昌,一个原本无业,一个是工人,都是一介平民,属“草根”阶层,但他们都有超强的公民意识,并不自轻自贱甘当“草民”,而是不惧文化程度不高的艰难,钻研法律,以法律为武器,向不依法办事的群体和部门讨取公道。这些处于弱势地位的人物,他们的勇敢与坚韧尤其令人感动和敬佩。
如果说人们敬重已故公安局长任长霞,那是敬重“权为民所用”的清官,那么,我钦佩上述维权小人物,就是钦佩具有现代人格的公民。
他们在维权中成长,“成长”的不仅有法律知识,还有健全的理性、自信自尊自强的人格力量。他们立身处世最基本的思想,一是权利意识,二是法治意识。他们相信人人生而平等,所以不认命,不怕官,不承认弱肉强食的潜规则和官贵民贱的老传统,权益受到侵犯时决不肯忍气吞声“算了,算了”,以百折不挠的毅力一定要辨明是非曲直,这一切都基于现代权利意识的确立。他们要抗争,向一切不平等不合理不正义的现象宣战,但是他们不是破罐子破摔,不是逞血气之勇,与欺负自己的人拼个鱼死网破,而是有理有节,反复交涉,直至对簿公堂;即使“公堂”不公,也不绝望,不激于义愤采取越轨不智的行动,而是咬紧牙关总结经验教训再找论理的地方或时机,这便是法治意识支配的理性。
从这样一些小人物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20年来我国公民社会的发育,同时,也看到了中国走向民主与法治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