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先后两次荣获全国先进单位的蒲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断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开展劳动争议仲裁工作。2004年先后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32件,已办结30件,结案率达90%以上,鉴证劳动合同3000份,审查集体合同6份,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履行其责,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的好评。
平时,接待职工来访是一项繁杂的工作。仲裁委的3名工作人员热情、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先后接待了220多起500多人次的来访。原蒲白矿务局水泥厂一名退休工人因工龄计算问题上访,因其反映的问题多年来未能解决,情绪波动较大。仲裁委指定专人,认真翻阅了他携带的每一份材料,详细询问了相关情况,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使这位退休工人心悦诚服地接受了仲裁委的建议。县仲裁委对每一位来访者提出的问题,都认真进行解释,严格按照劳动法规、政策,既面对面的答复了来访者提出的问题,由具体地进行了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让来访者知道了自己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掌握了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
公正裁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入仲裁程序的当事人,都把胜诉的希望和承担最小最低的责任义务作为各自追求的目标,免不了有一些案件当事人通过各种方法向办案人员施加影响。仲裁委的工作人员严防道德防线,从思想上做到秉公执法,依法办案。同时,他们坚持案情公开、集体讨论、集体把关,从工作措施上做到从立案、庭审到结案的全程监督,有效地杜绝了“人情案”现象的发生。他们办结的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政策法规准确,处理结果经得起各方的评议。
为困难职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打开“绿色通道”,实行先立案,不因交不起仲裁受理费而拒绝立案或延误申请仲裁的时效,受到了当事人的赞誉。
■本报记者 王仓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