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近8个月来南京市发生了近150起袭警事件,300多名民警遭到殴打。有人认为这与南京市公安局实施的“人性化”执法有关系,是由于“人性化执法”被一些不法分子理解成了“软弱”。
警察文明执法讲求人性化却遭遇到不法分子的暴力,的确让人感到气愤、痛惜、替警察们委屈。在某种程度上,或许这确实与不法分子对人性化的“误解”有关。但虽说如此,笔者对所谓“一味强调人性化有负面影响”说法难以苟同:这种说法,既包含着一些逻辑的混乱,也存有对“人性化执法”的误解;而更值得担忧的,是这种意识背后的一种不健康的执法思维。
“人性化执法”强调的是对权利尊重的意识,指的是在执法过程中应持的态度和行为方式,指的是一种全新的执法理念。因此,虽然发生了如此之多的袭警事件,但这并不能表明提倡“人性化执法”是得不偿失的。判断“人性化执法”的效果,最重要的是要看绝大多数公众从中得到了多少,看绝大多数的公众是否满意,看整个社会得到的服务水平是否有所上升,而不能简单地从警察本身付出的成本来考虑———这样说并不是不人道,并不是不替警察们考虑。但警察职业本身就具有非常的特殊性,他们永远都要赶往那些危险的境地,去遭遇那些不法分子。这是这一职业的特点,也是这一职业的神圣所在。
而且,“人性化”本身并不代表“软弱”,尤其不代表要对恶行要一味纵容,“人性化执法”并不是要让警察们做毫无原则的东郭先生。警察有裁制的权力,这并无碍于对执法是否“人性化”的判断。既然如此,何谈“负面影响”?难道人性化了,警察就失去对袭警行为的防御能力了吗?
照上述归因中包含的逻辑来推理,袭警事件的发生多寡,应是与警察“人性化程度”成正比例的,即警察执法的“人性化程度”越高,袭警便越会多发,秩序就会越混乱。这种逻辑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无论发生怎样的情况,在大力建设法治文明社会的今天,执法“人性化”都应是一种必然。在笔者看来,这种对“人性化”的争议本身,隐隐透出某些人对“暴力执法”仍然依恋的态度。这是一种极不健康的执法思维———近年来,各地各级公安机关从“管制型执法”转变到“管理服务型执法”,本来是执法思维的一大进步。当然,这一进步也是有代价的,就是执法过程不如以前的“管制型”简捷,而是要更加地“小心翼翼”,但这是迈向法治文明之路的必然选择。认为“一味强调人性化执法有负面影响”,实是一种“不耐烦”的表现,是执法思维的倒退。
■郭之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