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镇安县一民政干部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缴纳残疾人医疗基金,致使59名残疾人10个月不能享受医疗优惠政策,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近日,镇安县有关部门立案查处了此事。
据镇安县纪检部门介绍,去年9月,镇安县被国家确定为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村民每人每年缴10元钱,就可享受到100元的医疗优惠。西沟乡政府依照县政府规定,组织乡村干部深入村民家中征收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群众积极性很高,但是全乡有59名残疾人无力缴纳。按照国务院文件精神,乡政府决定从民政救济款中拿出590元替这些残疾人缴纳,让他们也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但负责此事的乡民政干部杨宏喜竟然在这笔钱上动起了“脑筋”,先是推来推去不想缴,后又故意拖延时间。镇上领导多次督促杨宏喜尽快缴款,但直至今年9月10日,杨宏喜才将这笔款项缴到乡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致使59名残疾人10个月不能享受医疗优惠政策,给政府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
近日,西沟乡党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杨宏喜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