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一些企业改制中的不规范操作,权益受到侵犯的职工往往依靠外来干预。但在长春市格线厂职工们却选择了另一条途径——
在罢免厂长中
凸显主人意识
工人日报讯 机器设备哪儿去了?资金哪儿去了?工厂何时被承包了?面对走入困境的企业,在企业财产怀疑被承包人侵占的情况下,长春格线厂职工于前不久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罢免了厂长,选出新厂长。
有人士认为,职工用这种积极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体现了真正当家作主的意识。
长春市格线厂是个有着46年历史的街办集体企业。企业红火时,这里有70多台当时最先进的设备,是人人向往的企业。但近日记者来到该厂时,却看到这里的厂房里没有设备,砖瓦脱落,破旧不堪。
一个好端端的企业为何落到如此地步?据格线厂的职工代表介绍,1996年,长春市南关区政府和桃源街道办事处要求企业改制,把企业承包给了原在企业工作的耿广新。但企业改制是在职工没有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从该企业职工代表新近在街道办事处查找的1996年街道办事处与耿广新签订的企业改制协议书和《长春市格线厂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来看,企业改制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一是协议书缺少主管部门的公章,上面没有工会主席签名,应属于无效文件;二是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上的职工签名,虽然按上了手印,提笔体均出自一人之手,而且按手印的都是退休职工。
据格线厂一位退休老职工介绍,由于在职职工不同意改制,耿广新就把退休职工找来,告诉他们只要在自己的名字上按手印,就可以领到两个月工资。
据格线厂聘请的张维平律师说:街办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一切重大决策都应通过职代会完成,而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的应是在职职工。职工代表未做出决议,改制是不合法的。
据了解,耿广新是该厂机修工,承包企业后,由于经营不善,职工无活干,经常放假,到1992年企业陷入长期停产状态,工人被放假回家。
面对企业的资产去向问题,格线厂的职工要讨说法,而耿广新却不能给出答案。为了维护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今年7月29日,在桃源街道办事处党工委领导的参加下,企业召开全体职工大会,罢免了耿广新的厂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