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自1993年政府推行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基本养老金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劳动者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队伍后的基本生活,已经成为最受职工关注的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维护市场经济转型时期的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近几年,区属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同其它行业偏低,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经济生活,致这些职工不断向上反映这些情况,甚至形成群体性上访。
以笔者所在的汉中市汉台区为例,该区所属企业大多数属于小企业,在实行8级工资制度时期,因受企业级别的限制,执行的工资级别就偏低。尽管经过了1984年、1993年的工资改革和调整,这部分企业职工工资仍然属于较低水平。由于这些企业职工档案工资偏低,退休基本养老金水平与中型以上的企业相比差距较大,若与中、省、市属企业比较,则差距更大。近十年来,该区所属企业多数经济效益低下,经营难以维持致使停产,在交纳基本养老金上多有拖欠。因而,职工退休养老金既受档案工资偏低的影响,又受“封定工资”的影响,区属小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仅有300~400元,其中300元左右的占了相当一部分,在当前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过快,医疗费用一直偏高的情况下,这点退休费很难支付一些退休老职工的生活和医疗开销。在此,笔者呼吁政府从客观现实情况出发,关注这部分人群的生活现状,采取可行措施增加他们的基本养老金,缩小同其它行业退休职工退休金的差距,以维护社会稳定。
■汉中 王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