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解决国有企业特别是破产企业下岗职工的就业和再就业,是陕西省今后三年内的一项重点工作。企业破产后职工能否提前退休?提前退休基本养老金如何核定?这些成了职工关心的话题。记者为此采访了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企业破产提前退休年龄如何规定?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企业破产提前退休分两类情况:
一类是一般企业破产,即按照《企业破产法(试行)》依法实施破产,没有提前退休政策,职工执行与正常生产经营企业职工相同的退休年龄条件。
另一类是政策性破产,即列入国家计划的企业实施破产。从法院宣告破产之日起一年内为限,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经本人申请、省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其中,煤炭、有色金属、核工业资源枯竭矿山和地处偏远的军工企业破产,从事经原劳动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特殊工种职工,可以以法院宣告破产之日起一年内为限,提前10年退休。
提前退休基本养老金如何核定?
因企业破产政策性提前退休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含特殊工种退休年龄)每提前一年(不足1年将余数月换算成本),其基本养老金减发2%(不含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退休时间以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为准。提前退休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其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
破产企业生产自救期间如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被申请破产的企业在整顿或重整期间,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已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企业,从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之日起,不再缴纳社会保险费。
企业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之后,在破产清算期间,受清算组委托或同意,进行生产、经营自救活动,并仍给职工发放工资的,可以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符合提前退休条件、将要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人员,在法院宣告破产后,不论其是否参加生产、经营自救活动,均不再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