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上午
南郑县建筑公司张霞、范桦、秦桂兰、魏荣、李艳、邱晓慧等15人致电本报称:
1993年4月,我们参加县上统一招工考试,被县建司录用为正式职工,每人交1000元押金。公司把我们分到各施工队干活。有的做了几个月,有的做了二三年。队上就让我们回家休息,让等待通知再上班。但我们一等二等,总是没有通知。有的人到队上和公司询问,得到的回答是说:“没有活路,不好安排”。实际情况是各队实行私人承包,大量使用临时人员,拒绝安排正式职工。大伙被拒之门外后,有的找零活干,有的在家闲着,艰难地度日,生活十分困难。10年来,公司对我们这些人啥也不管,好像没有娘的孩子一样。
2003年4月,公司准备把我们27名职工开除,只发一个通知书,说我们长期停工,自动离职。真实情况是施工队不让我们上班,是组织造成的。为此,我们结队上访到县城建局、县人劳局和主管王副县长,都没有得到满意答复,问题至今没有解决,我们的心都在流血啊!
编辑附言:上述15名职工反映问题是否属实,期望听到南郑县建筑公司的说法和回复。 ■值班编辑 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