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工会法》的实施为广大职工维护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但记者近日从省总工会获悉,目前存在的农民工入会难等种种问题制约着《工会法》的有效实施,很多职工的权益得不到切实的维护。从我省8个市统计结果看,仅7%农民工被吸收入工会。
今年上半年省总工会对10个市、4个产业的农民工状况进行调查,涉及42户各类企业,并对973名农民工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反映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要表现在6个方面:除煤炭、纺织行业的8户国有企业外,其他34户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基本上均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时间过长,有的竟每天连续工作18小时;工资待遇低,月收入500元以下的占到54%,月收入300元以下的占10%,农民工的收入只有同工种“正式工”的1/2,有的是1/3;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差,人身安全无保障,17.3%的农民工受过工伤;企业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的比率几乎为零;不少农民工人身权利遭受过侵害,如被打骂、搜身、体罚、扣押身份证、限制人身自由等。
工会组建难和职工入会难。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难:据统计,目前全省非公有制企业约有8万户,已建立工会的只占总数的36%。由于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经济不够稳定,基础比较薄弱,在组建工会上还存在“边建边倒,前建后垮”的现象,已建立工会的,相当一部分是挂牌工会、名义工会,实际上没有发挥多大作用。农民工大量游离在工会组织之外:据全省8个市的统计,目前共有农民工57万人,加入工会的只有约4万人,农民工入会率仅有7%。国企改制过程中出现会员流失情况,还有少数企业改制后迟迟不建立工会组织。
为推动《工会法》全面贯彻实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从9月6日起至9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将分4个检查组对全省各地市贯彻《工会法》及实施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 ■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