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近3年来,旬阳县金寨乡有637人外出务工农民曾因与用工单位或企业发生劳动纠纷,找到过当地有关部门,但都是互相推诿,无人过问,吃闭门羹。有的找到自称是追讨工资的“专业”人员,但必须先交一定数额的追讨费,然后按拖欠工资数额提取分成,致使务工者失望而回。
这就是进城务工农民遭遇侵权的境况,然而,由于管理服务职责不清,这种救助无策、投告无门的现状必然大范围内存在,并且长期存在。
采访中,记者发现一种普遍的现象:对于外出务工农民,实际上没有任何可操作的政策法规,这就造成其户籍所在地的政府鞭长莫及,没法管;务工所在地政府怕受麻烦不愿管;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没有授权不能管。外出务工农民成了“无妈的孩子像根草”。
由于没有单位或部门出面管理,务工者多数都是自发或自愿结伙外出,到一地区后,“有病乱投医”,盲目寻找用工企业,只为了先找到用工单位有工可做,以维持生活,至于其它的事宜无法顾及,偶然找到职介机构,但大多数都是为了收费,服务子无虚有。有的外出务工者由于无人组织或了解用工信息不准确,连续转战多个省、市,都找不到理想的务工地,造成盲目流动,浪费了时间、人力和财力。
■本报记者 刘公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