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上午
富平县庄里一女同志来电反映:
位于富平县庄里镇的陕西压延设备厂下属有个“五七”厂,1973年建厂,1995年破产解散,有正式老女职工100多人。她们是70年代初期为支援三线建设,随配偶由外省、市、县调到此地的,她们在原地时都有正式工作。如今她们退休后只领过四五年的退休金,而后已有十多年分文不见了,生活十分困难,有的有病无钱医治。她们说国家宪法第44条规定,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国家和社会的保障,她们当年支援三线建设的,如今怎反倒成了“弃儿”呢?
编辑附言:上述情况是否属实,烦请陕西压延设备厂予以回复为盼。 ■值班编辑 郝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