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2日本报“维权热线来电”刊发“凤县女工吕丽来电反映上班交纳五千元,而后久讨回不来”问题,8月10日,凤县药材公司复函通报了相关情况。
凤县药材公司复函称:该公司从2000年8月开始分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连锁零售药店营业员。2003年2月吕丽报名应聘,经考核聘用,交纳了5000元“保证金”。今年5月公司任命她为黄牛铺药店主任兼实物负责人。但却于5月18以家中有事为名请假,去到家美佳凤县药店应聘。并置公司挽留与劝告于不顾,外出到宝鸡参加培训测试,致使黄牛铺药店货款、库存、销售等未移交,无法正常营业,而今在多方催要下仍未交回盘点表,使公司不少商业机密被效仿,利益受到一定影响。
该公司来函称:近两年公司已有4名外聘人员辞聘,均按规定分文不少退还了保证金。而全扣吕丽药品经营保证金5000元,是由于违犯所签“外聘人员协议书”中员工“辞聘均应一个月前提出”;和第8条“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的保证金全扣”等规定作出的。他们“正着手对吕丽的违约责任给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以及诬告等行为,诉诸法律予以解决。” ■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