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讯 北京市出台了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从今年9月1日起,除了从事个体务工、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外,在京工作的200多万外地农民工将可以免费享受到与市民相同的保险待遇。
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德修介绍,这一具体办法包括两个规定:《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和《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按照办法,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无需出钱,由用人单位缴费。即使用人单位未给外地农民工办理两项保险,一旦出现工伤或发生疾病,外地农民工也可以通过鉴定程序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他强调,根据测算,用人单位其实只需要以本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为基数,按月缴纳2个百分点,就可以为外地农民工提供基本医疗保险。
这两个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
王德修认为,新办法的实施,将为北京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带来三大突破:外地农民工首次被纳入社保体系,打破过去出现的外地企业注册地、农民户籍所在地及北京市有关部门对在京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三地无人管”的局面;社保准入门槛大为降低。与本市职工每年参加医疗、工伤、养老和失业四险需要4000元左右的花费相比,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每年仅需要300多元,容易为用人单位接受;农民工参保水平可以升级,如果用人单位愿意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劳动部门也可为其办理。
■王文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