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 日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推出一系列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措施和要求,保护、引导公民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安徽省各级法院去年共受理各类一审行政案件5390件,审结5286件;审查和执行非诉行政案件1?2万件。行政案件一审受案数、一审案件与人口比例和案件审结率位居全国前列。
但各地对“民告官”认识程度不同,个别法院不重视支持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审判工作,甚至限制、干扰法院受理、审理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件。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全省法院,把保护当事人诉权作为落实司法为民的重中之重,凡是《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以及司法解释没有排除规定的行政案件,都应立案受理。不能为了迁就、害怕得罪行政机关而驳回原告的起诉,或动员撤诉,更不能因干扰而维持违法的行政行为。省高院规定,对“民告官”案件须在7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定、通知;不予受理的,必须说明理由;不属法院管辖的,告知其申请有关机关处理。不得法外施法,人为地限制、剥夺当事人诉权,或口头驳回起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