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请问知识青年下乡时进入大、中专学校学习后分配了工作的如何计算工龄?
西安 姚倩
姚倩同志: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办发(1985)135号文件指出:知识青年下乡期间被推荐(或自己报考)上大、中专学校学习,毕业后分配了工作的,其下乡插队的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上学期间的工龄仍然按教育部(80)教计字27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教育部在(80)教计字279号给陕西师范大学的复函称:
1970年以前进入高等和中等专业学校学习的国家职工,在学习期间的工龄计算,仍按原劳动部工资局1962年10月13日(62)中劳薪字第292号文件执行,即:“由于工作需要经行政上调派学习前后的连续工龄,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由本人申请经领导批准离职考入各类学校学习,学习期间由学校发给助学金的,学习期间不能计算为工龄,其学习前后的连续工龄,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百事通
责任编辑:sxworker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