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从周
去年八月,外卖骑手定先生在送餐时被一辆机动车撞到,这起事故造成他腓骨、锁骨两处骨折。这起交通事故也造成他四个月只能卧床休养。他向平台申请职业伤害生活保障费,却被平台拒绝,平台认为,这笔钱属于交通事故误工费,应该由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赔付,只有保险公司拒赔,平台才会承担责任。定先生无奈找到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事情才有了转机。
笔者了解到,这场配送途中的意外,最终造成定先生腓骨、锁骨两处骨折。黄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后对定先生出具认定意见,这起事故属于职业伤害。定先生随后拿着材料找到平台,希望申请生活保障费,却被直接拒绝,平台方的态度是这笔钱不该由平台支付。无奈,定先生遂向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援助。中心指派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周颖翔律师承办案件。
周律师梳理材料后发现,定先生并未与平台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无法走常规的工伤索赔路径,但作为典型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完全可以依据《上海市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实施办法》主张权益。随后,定先生在律师的帮助下向平台所在地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针对双方核心争议,律师明确指出:侵权范畴的误工费,和平台需承担的职业伤害生活保障费分属两个独立法律关系,二者赔付对象、责任主体完全不同,不能互相抵扣。这一观点也得到法官认可。最终经法院调解,平台全额向定先生支付了6600元生活保障费。
其实,定先生的案例并非孤例,上海已有多个类似案例。2023年3月,外卖骑手陈某在订单配送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至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头皮裂伤、下肢损失、右侧开放性胫腓骨下端骨折、踝关节损伤、三角韧带扭伤等。
随后,上海市静安区人社局认定陈某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职业伤害确认范围,予以确认为职业伤害。事故发生后,陈某所在平台企业,未依法向受援人支付治疗期间的生活保障费。受援人为维护自身权益,特向上海市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普陀区法援律师第一时间介入,办理相关委托手续、收集证据与事实梳理,完成所有事项后向平台方提起民事诉讼。2025年7月,法院调解平台一次性支付20070元,全部新职伤待遇结清。
相关律师表示,近年来,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人员越来越多,骑手在送外卖的过程中,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职业伤害的情况非常常见,职业伤害人员受伤需要暂停工作治疗的,在治疗期间可享受生活保障费。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享受生活保障费有三点需要关注:第一,申请人在申请生活保障费前,需向事故发生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职业伤害确认”。第二,生活保障费的计发标准为事故伤害发生时当地正在执行的城市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职业伤害治疗期的实际天数折算。第三,申请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次月起,就不再享受生活保障费,仍需治疗的按规定享受医疗待遇。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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