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讯(全媒体记者 薛生贵)1月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黄帝陵保护条例》,《条例》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鼓励支持黄帝陵文物和文化价值挖掘阐释,传承中华文明。
《条例》规定,省黄帝陵文化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黄帝陵保护、管理和文化传承利用,组织实施清明公祭轩辕黄帝典礼活动,规范并指导其他祭祀活动,开展黄帝文化、黄帝陵文化挖掘、研究、阐释、宣传等工作。黄帝陵保护管理服务中心和黄帝陵典礼服务中心承担黄帝陵的文物古迹、古树名木保护相关文化的挖掘、研究、传承、宣传和文献资料的收集、研究等具体工作。
《条例》明确,省、延安市、黄陵县人民政府应当将黄帝陵保护、管理和文化传承利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黄帝陵的事业性收入应当纳入预算管理,用于黄帝陵的保护、管理和文化传承利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黄帝陵基金会募捐的财产应当用于黄帝陵的保护、管理和文化传承利用。
《条例》规定,黄帝陵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文物保护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对黄帝陵保护区域内已有的影响黄帝陵历史风貌和周边自然环境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应当依法处理。
《条例》明确,省黄帝陵文化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将黄帝陵文化保护传承标志、标识和艺术表现方法等,以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登记版权等方式加以保护。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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