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下午,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赵一德主持。
大会执行主席方红卫、蒿慧杰、樊维斌、杨广亭、张晓光、谢杰、夏晓中、李九红、张烨、武文罡、赵璟、向寿生、刘世天、李淼、杨清海、何志杰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省长赵刚,省政协主席徐新荣,省委常委王晓、王兴宁、郭永红、孙大光、刘强、王琳、李明远及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等在主席台就座。
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应到代表563人,出席代表536人,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长兴作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庄长兴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实现本届常委会工作的良好开局。坚持立法工作格局、丰富立法形式,审议法规28件、通过25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21件,数量为近年新高,在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交流。修订加强监督工作的意见,听取审议工作报告25个,开展专题询问3场,对7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上届常委会8项重点工作审议意见办理进行跟踪监督,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26件、纠正5件,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工作座谈会在陕召开,我省作了经验交流。作出决议决定16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93人(次)。组织引导全省各级人大代表投身“履职建功‘三个年’·人大代表在行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覆盖77.6%的县(市、区)和65.5%的乡镇,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人民民主就在身边。健全完善制度办法164项,出台重要文件17件,“四个机关”建设迈出新步伐。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更加自觉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上体现新作为,在以强有力监督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彰显新担当,在凝聚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上取得新进展,在打造“四个机关”上展现新气象,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守正创新丰富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陕西实践,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作出更大贡献。
大会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韩德洋作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韩德洋说,2023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立足全局定位司法、谋划司法、推进司法,努力在开局之年开出高质量新局面。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用高质量司法守护高水平的三秦稳定平安;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用高质量司法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贯彻稳中求进,用高质量司法主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定不移贯彻为人民司法,用高质量司法全面守护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定不移贯彻“两山”理念,用高质量司法全方位护卫“国之大者”;坚定不移推动诉源治理,用高质量司法系统推动解决诉源难题;坚定不移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用高质量司法能动推动法治建设;坚定不移贯彻司法改革,高质量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坚定不移从严管党治院,用高质量标准努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2023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101.15万件,16个案例入选全国法院典型案例,38个集体、39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2024年,全省法院将全面落实最高法院工作要求和省委工作部署,着力服务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着力提升司法改革综合效益,着力加强法院队伍“四化”建设,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大会听取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光作的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王旭光说,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锚定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着力推进检察理念、体系、机制和能力现代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在落实中强化、在创新中发展。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为检察铸魂,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坚持为大局服务,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为人民司法,聚力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为法治担当,依法维护公平正义;坚持为发展强基,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坚持为赶超助力,奋力推进改革创新,促进高质效监督办案。共办理各类案件14.86万件,同比上升25%。26个案事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全省人民群众对检察系统满意率为98.74%,比上年提升0.21个百分点。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要在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服务保障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助推实现“八个新突破”,用法治力量奋力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
大会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英作的关于《陕西省地方立法条例(修正草案)》的说明。李晓英说,《陕西省地方立法条例》于2001年颁布实施,2016年修订。《陕西省地方立法条例》实施以来,对规范我省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2023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作了修改。为贯彻实施立法法、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及时跟进修改我省条例,对于进一步发挥地方立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积极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说明指出,修改条例的基本思路是:将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新任务新要求予以明确;严格对照立法法,对不一致或者不完善的内容进行修改;认真总结提炼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规定;为保持法规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对可改可不改的,不作修改。修正草案共40条,主要修改内容:一是充实总则部分内容;二是完善地方立法权限、工作机制和审议程序;三是加强立法宣传;四是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需要补充的相关内容。(记者 秦骥)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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