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讯(全媒体记者 郝佳伟)4月17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日前,《陕西省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出台,明确对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型、重型营运货车实施报废更新补贴,其中,单辆最高补贴可达14万元。
根据政策,车主可通过三种方式享受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货车、报废后购置国六或新能源货车,以及直接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其中,提前4年及以上报废重型货车并更新为4轴及以上新能源车型的车主,叠加提前报废和新车购置补贴后,单辆最高可获14万元支持;仅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车的企业,每辆也可申领3.5万元补贴。
政策还明确,即便老旧营运货车仅提前报废不足1年,车主仍可单独申请新车购置补贴。
政策还规定,车辆需在陕西省内注册登记,且报废车辆须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有效《道路运输证》。新购车辆所有人需与报废车辆一致,新能源车型须纳入国家免税目录。
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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