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讯(全媒体记者 薛生贵)1月18日,记者获悉,《西安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规定》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聚焦推动解决民生痛点的地方性法规,在电动车治理、合租房消防管理等方面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
据悉,该规定所称电动车,只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规定明确,新建居民住宅区应当将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纳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已经投入使用的居民小区应按要求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配置充电设施。对客观条件不足的,区县政府将在周边公共区域进行规划建设。
针对近年频发的电梯内电动车起火事件,法规明令禁止用住宅建筑电梯运载电动车或携带电动车蓄电池,这一刚性约束,从源头切断了进电梯的风险链条。
同时,对于合租房等集体居住场所的消防乱象,规定同样打出“组合拳”。要求出租房屋必须以原设计居住房间为最小单位,不得分割搭建后出租,不得将厨房、阳台、地下储物室和车库等非居住空间单独出租供人员居住。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这一规定直击“群租房”消防管理的薄弱环节,填补了监管空白。
此外,法规还建立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绿色通道”,对共用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新或改造申请,相关部门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保隐患得到快速处置。在智慧消防方面,鼓励采用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电气火灾智能监测等技防物防措施,提高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责任编辑:王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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