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讯(全媒体记者 郝佳伟)近日,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延安市文物保护考古前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属地管理和既有利于基本建设又有利于文物保护的原则开展工作。
《办法》明确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自然资源部门在编制年度土地储备与供应计划时,需包含地块详细信息,并在获批后抄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文物行政部门则依据此计划及区域文物分布情况,制定年度考古工作计划,明确需考古的具体地块、时序和预算,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在工作流程上,《办法》规定,列入计划的地块由市级文物行政部门统一协调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考古调查评估。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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