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之力守护民生福祉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旭东)3月17日,记者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陕西高院日前向社会公布了一批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聚焦民生关切,覆盖食品安全、网络购物、教育培训、旅游服务、老年人消费等消费热点领域,涵盖刑事案件、民事案件,旨在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司法之力守护民生福祉,助力提振消费。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加工食品,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案例中,熊某在某农贸市场从事活鸡销售、代客宰杀及加工服务,其在活鸡宰杀加工环节使用工业松香为活鸡脱毛。
经法院审理认为,工业松香系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添加、使用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法院以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其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在案扣押的工业松香等涉案物品,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没收。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该案例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对食品安全犯罪“零容忍”的态度,既惩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也维护安全有序的食品生产、销售行业秩序,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电动车的电池与合格证载明信息严重不符的,商家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案例显示,张某在段某经营的拼多多店铺购买电动自行车一辆,首次上路即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发现该车合格证载明的电池品牌及容量与实物严重不符,张某认为经营者的行为存在欺诈,遂起诉要求段某退还购物款并承担三倍惩罚性赔偿责任。
经法院审理认为,电池品牌及容量为电动自行车的重要商品信息,经营者段某明知电池品牌与合格证标注不符,其隐瞒该信息,未向消费者张某如实告知,判决段某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该案例既警示经营者诚信经营,全面履行商品信息如实告知义务,有利于维护诚实有序的消费市场环境,也有助于引导相关经营者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电动自行车的相关安全技术规范。
培训公司擅自停止服务构成根本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案例中,潘某与某文化传媒公司签订《艺术合同书》,合同履行期间,某文化传媒公司因经营问题停止授课。经核算,潘某的女儿剩余105课时未上,对应培训费17325元。潘某多次与某文化传媒公司沟通退费无果,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剩余课时费17325元并支付总费用20%的违约金。
经法院审理认为,某文化传媒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停课,导致潘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违约,潘某有权解除合同,判决解除案涉《艺术合同书》,某文化传媒公司返还潘某剩余课时费17325元,并承担以剩余课时费为基数的资金占用损失。
该案例精准认定违约责任,依法支持消费者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培训费的诉讼请求,能够遏制此类经营者将经营风险转嫁给消费者的行为,维护公平透明的培训市场秩序。
不属于定作的网购商品,消费者有权主张七日无理由退货
案例中,某珠宝首饰公司是一家从事金银首饰生产、加工、销售的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在购物群内以接龙形式确定有购买意向的客户,并在群内发布了团购产品的规格,同时注明“定金不退”。周某购买后,双方在退换货过程中因案涉项链是否属于定作商品、能否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等问题发生争议,未能达成一致,周某遂起诉要求某珠宝首饰公司退还货款。
经法院审理认为,定作商品的核心特征在于商品的“非标准化”与“个人专属化”,即经营者根据消费者提出的特定要求、规格或设计专门制作,一般具有不可通用性。某珠宝首饰公司销售的商品本质上是批量生产的标准化项链,具备市场流通性,不属于定作商品。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某珠宝首饰公司退还周某货款。
虚假陈述误导消费者构成欺诈,商家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案例中,于某通过某平台购买许某(某宠物店经营者)出售的宠物猫,收到宠物猫后,发现与其选定的宠物猫不一致,多次联系许某并提出退款要求,许某均未予回复。于某遂起诉许某,请求解除买卖合同、退还购猫款并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
经法院审理认为,通过比对发货及收货视频,可以认定于某收到的宠物猫与其选定的宠物猫不一致,许某未依约交付于某选定宠物猫的行为违反合同约定。法院判决解除于某与许某之间的买卖合同,许某向于某返还购猫款并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
该案聚焦宠物网络交易这一新兴消费场景,通过比对电子证据,准确对经营者“货不对板、虚假陈述、未经检疫”等欺诈行为进行认定,要求经营者如实告知宠物信息、履行检疫义务,避免“售宠后失联注销”等恶意规避责任的行为。
旅游公司未全面履约,消费者要求退款的应予支持
案例中,某旅行社下属的营业部举办旅游业务宣传会,口头承诺旅游线路,吸引多名老年消费者交纳旅游团费,未与交费的消费者签订书面旅游合同。该营业部仅安排其中33名交费人员前往赠送景点泸沽湖游玩,对于宣传时口头承诺核心旅游行程,屡次以各种理由拖延安排。后该营业部关门停业,老年消费者多方联系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该旅行社退还已收取的旅游费用。
经法院审理认为,某旅行社下属的营业部已与消费者形成旅游合同关系,依法判决某旅行社退还所收取的旅游费用。
该案例不仅维护了老年消费者的合法财产权益,也对旅游行业形成规范指引,引导旅游机构规范经营行为、诚信经营,推动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王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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