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讯(全媒体记者 薛生贵)近日,《陕西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进行审议。此前,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在深入调研、座谈论证、多方协调推进,系统梳理并充分吸纳各界意见建议基础上,研究形成20项具体修改意见。
在治理架构层面,《条例修订草案》建议补充政府基层消防人财物技术保障,增加民政、卫健、交通、工信、城管等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个体工商户消防安全职责以及物业火情上报后的处置反馈闭环机制。
针对火灾高风险场景,《条例修订草案》建议增加装修施工、动火作业、餐饮油烟、燃气使用、仓储堆放等环节管控条款;扩充公众聚集场所范围,将体育场馆和福利院纳入疏散引导员强制配置范畴;细化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违规停放、充电的罚则表述,让基层执法依据更精准。
为严格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位法精神,建议新增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程序保障条款,打通火灾事故调查与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行业事故调查衔接机制。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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