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在推进县城建设的政策保障上,《意见》提出,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全面落实取消县城落户限制政策,确保稳定就业生活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落户一视同仁。确保新落户人口与县城居民享有同等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等非户籍常住人口均等享有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
国家发改委就《意见》发布的消息指出,县城是我国城镇体系的重要一环,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到县城买房子、向县城集聚的现象很普遍。2021年年底,我国城镇常住人口为9.1亿人。其中,1472个县的县城常住人口为1.6亿人左右,394个县级市的城区常住人口为0.9亿人左右,县城及县级市城区人口占全国城镇常住人口的近30%。
5月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接受采访时指出,跟国外相比,我国的大城市差别不大,差距在于中小城市,在于几万人的市镇。他还指出,《意见》涉及到人口布局的问题。“人口布局大方向是城市化,但在什么地方城市化,是需要回答的问题。”
我国县城落户限制已基本取消。上述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消息指出,推进县城建设,有利于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完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空间布局。
那么,如何引导就近城镇化?
留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农民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党国英指出,现在已经没有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差异,但现实中确实还存在村里在人走后取消分红、拿走地的现象。对此,他认为,地和户籍应该分开。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也提出,加快户籍变动与农村“三权”脱钩,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促使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放心落户城镇。
党国英认为,如果收入相等,实际上多数农民工更愿意到县城,物价低、好照顾家人、教育也不错。年轻人的偏好则不一样,喜欢大城市,公共服务水平高、热闹。“在我们国家,大城市吸引力强,跟公共服务有很大关系。很多方面已经在改进,比如我发现现在一些镇上也有咖啡馆,一般来讲5万人以上的小城市公共服务还可以。”
党国英指出,在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到中小城市、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关键是社保。社保不仅要实现全国统筹,还要各地统一政策。不仅是城乡间,城市间也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史育龙也曾撰文表示,要适应农民到县城就业安家落户需求,补齐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配套设施等方面的短板。
(吴阳 胡伊文)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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