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凉”送心坎政策到一线职工得实惠
编者按
6月15日,省总发出《给各企事业单位发放降温费和高温津贴的提示函》,提醒各用人单位为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按时足额发放降温费和高温津贴。目前正是酷暑时期,工会、企业有哪些好做法?职工享受到了哪些服务?还有哪些疑问?今天,本报推出《“清凉”送心坎政策到一线职工得实惠》专题,对这些问题进行一一解答,敬请关注。
炎炎夏日劳动者步履不止 履职尽责“娘家人”有为有位
高温酷暑季,做好高温劳动保护工作,再度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5月27日,陕西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开展“送清凉”活动的通知》。6月15日,省总工会发出给各企事业单位发放降温费和高温津贴的提示函。
今年以来,商洛市总工会筹措200万元启动“关爱职工‘夏送清凉’”慰问活动。延安市总工会专项资金购买送清凉慰问品,还给环卫工人落实了采购不锈钢高压锅的微心愿。省建设工会各单位,落实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保障措施……
有部署、有计划、有行动、有落实……“送清凉”是工会组织关心关爱一线职工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一项常态化工作。近日,记者采访多家企业工会,看看咱“娘家人”是如何给职工“送清凉”的。
充实“小药箱”
“工会又给我们更换补充药箱里的药品了!有感冒发烧、肠胃不适等情况,可以及时向‘小药箱’求助啦!”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机械车间职工董小龙指着“小药箱”高兴地说。
6月16日,该集团工会为公司一线车间班组“小药箱”添置了新药品。药箱里有云南白药喷剂、烫伤烧伤膏等18种常用药和防疫用品,既能解决意外伤害、中暑等常见病,又有速效救心丸等药品用于急救。
7月初,该集团工会还先后深入扬州、南京、云南、山东等项目一线“送清凉”,并与消费扶贫结合,采购了39.7万余元的陕西省夏日消费扶贫礼包,让职工防暑降温更有意义。
错峰上班
“今天下午气温高达38度,各工点错开高温时间段,下午4点开始施工。”7月12日上午,中交二航局陕西分公司下属劳务队工人杨守宇接到微信工作群通知。
该项目安全部部长江诚说,路桥工程工作环境的特殊,在夏季高温天气作业时,通常会弹性安排下午的工作时间,保障工人的健康和安全。项目部还在沿途搭建了流动凉棚,根据施工进度实时移动,确保工人能就近纳凉。
该公司工会办公室主任黄崇巍说,高温津贴和降温费发放,设有劳资专员进行督促监管,按月审核费用清单,避免少发、漏发、不发等情况。工会及时了解工人的年龄和健康状况,将不适合高温作业的工人调整至其他岗位。
改善工作环境
“室温保持在26℃,两头都有空调,4月底已经试运营了。”走进中国兵器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装备制造五部,丝丝凉意袭来,瞬间沁人心脾。
在热处理班,离800摄氏度的火炉1米远就能感到热浪滚滚。班长王琦说:“好在企业给建了淋浴间、装了空调,还配了药箱。”
陕钢集团龙钢公司炼钢厂的转炉合金工陈雷磊说,今年公司工会发放的防暑降温品比去年多了好几种。“防暑降温措施落实到位,感受到了工会的关爱。”
今年,该公司还制作了暑期安全知识宣传读本、邀请相关专家开展义诊和暑期健康保障知识讲座,专兼职工会干部也深入生产现场,及时开展义务“送清凉”活动。
落实高温津贴
“炎炎夏日,请注意防暑。”来到陕汽控股装焊车间,门口的电子屏上醒目地滚动着贴心的标语,在每个岗位斜上方1米左右,一台小风扇边旋转边摆动着。
“我们在高温时会制定休假安排,今年7月放了3天假,8月再根据情况制订计划。”陕汽控股职业卫生科科长席海军说,他们班前筛查各单位高温环境禁忌症人员信息,并委托职工医院定期巡诊。“除了发放防暑降温费,还会按标准发放25元/天的高温津贴。”
本报记者 牟影影 赵院刚 实习记者 李旭东 实习生 童露雅
高温津贴“十问”
随着夏季气温的不断攀升,职工越来越重视自身的生命健康、安全权利,越来越希望在获得经济补贴的同时,也能享受防暑降温举措带来的休息权、停工权等各方面的权利。尤其是对于高温津贴如何发放、标准多少、能不能上调等非常关注,因此,本报邀请了陕西职工帮扶服务中心公益合作律师、泰和泰(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旻为您进行解答。
1 发放的初衷是什么?
媒体人吴岭:高温津贴发放的初衷是什么?主要是对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的维护吗?
盛夏季节,高温、高湿等气象条件导致灾害天气多发。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一方面会造成更大的体力消耗,严重时会导致中暑,甚至威胁生命;另一方面,也会影响工作开展,甚至导致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事故发生。但即使如此,仍有相当数量的劳动者因为所属行业等原因,需要直面酷暑,在高温环境下开展工作。
在此背景下,发放高温津贴,支持劳动者购置防暑降温物品,能有效防控中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这既是对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的维护,也体现了政府和社会的关怀。
2 发放标准是多少?
环卫工张亚萍:之前听说过高温津贴,但具体是什么不太清楚,能发多少?
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而对劳动者在夏日高温环境作业的一种额外补偿。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于2012年颁布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是截至目前唯一生效的对高温劳动保护具有指导性意见的法规。该办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从中可知,用人单位向部分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是法定义务。
防暑降温费不能等同于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是法定义务,达到发放条件必须要发,防暑降温费属于福利范畴。高温津贴不能低于发放标准算在工资当中,而防暑降温费没有固定标准且形式灵活。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领取了防暑降温费,当达到发放高温津贴条件时,仍然可以领取高温津贴。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调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5〕55号)》规定,陕西省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25元,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
3 能不能上调?
焊工刘涛:从2015年政策施行以来我们就有高温津贴,但是这个标准已经好几年了,跟现在的物价比,能不能涨一些?
根据规定,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目前来看,陕西省仍按照《关于调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5〕55号)》规定的计发方式和标准,为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但是这一标准会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物价水平的上涨等,在未来亦将相应上调。
4 以补贴代津贴合理吗?
外卖送餐员王宇:我们现在是在其他薪金的基础上每单补贴7毛钱,施行一个多月了,只要跑单就有,不知道合不合理?
高温津贴是为保证夏季高温条件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对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作业,付出的超常劳动消耗的补偿。因此,高温津贴带有一定福利性质,即不以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作为对价。而外卖平台将跑单补贴作为高温津贴与外卖送餐员工作量相联系,会导致送餐员不一定能取得与发放标准金额相同的高温津贴,这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但外卖行业具有较强的流动性,从业人员与外卖平台间的劳动关系也相对复杂,是导致外卖行业中高温津贴落实困难的原因之一。
5 外出办公人员能享受吗?
公务人员杨铭:我们会经常做调研、下基层,也是在烈日下工作。因此,对于走出机关深入一线的人员,是不是也能给予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的发放主体是用人单位,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是劳动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因此从理论上讲,公务人员并不属于享受高温津贴待遇的范围。当然,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仍然可以享受高温津贴待遇。
针对外出办公的人员能否享有高温津贴的问题,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虽然公务人员不享受高温津贴待遇,若是调研、下基层等需要在高温环境中开展工作,当达到发放高温津贴条件时,根据高温津贴的立法精神,机关单位应当向深入一线的人员发放相应补贴。若深入一线的人员只是在前往办公的路途中需要经受高温,则不能请求发放高温津贴。因此,针对走出机关深入一线人员的高温津贴问题,需要机关单位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予以明确。
6 室内工作人员能享受吗?
高温锻造工李正林:我们是特殊工种,必须要在高温下作业,车间夏季温度能达到45℃以上,防暑降温费我知道每个人都有,但是对于高温津贴,我们能享受吗?
根据规定,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工作环境温度是多少。若职工虽在室内工作,但其所处的工作场所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温度降至33℃以下,用人单位仍需支付高温津贴。因此,像高温锻造工、炼钢工等必须在高温下作业的工种,是应当享受高温津贴的。
7 派遣工和劳务工能拿到吗?
建筑工宋辉:我属于劳务工,工种是木工,室外作业是常态,我们能不能拿到高温津贴?
《劳动合同法》第63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因此,在高温条件中作业的劳务派遣工,当达到发放高温津贴条件时,应该像用人单位的其他劳动者一样享受高温津贴。
针对劳务工,由于劳务协议与劳动合同的法律地位不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高温津贴。但是,劳务工可以通过在劳务协议中与用人单位就高温津贴进行约定,以获得高温津贴。
8 夜班职工能享受吗?
检修工周文胜:我们白班职工有高温津贴,夜班的暂时还没有,但是说实话,晚上检修库的温度也是很高的,希望夜班职工也能享受高温津贴。
根据规定,高温津贴的发放对象是被安排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所处的工作场所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劳动者,与是否白班或夜班没有关系。因此,只要夜班职工工作环境符合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就应当发放高温津贴。
9 不发放如何维权?
快递员韩超:我们属于直营制企业,有防暑降温费,但是高温津贴好像没发,这两个一样吗,不发如何维权?
之前的问题已经说过,防暑降温费不等同于高温津贴。即使领取了防暑降温费,当工作环境达到发放高温津贴条件时,仍应发放高温津贴。《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但部分企业并未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或者是用发放物品等代替,或以较低标准的防暑降温费代替。如果劳动者符合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但是却没领到这笔钱,可以拨打12333进行投诉,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由劳动监察部门来督促企业进行发放。
10 休假期间应扣除吗?
保安王德凯:我们单位的高温津贴每年都按时发放,但是对于休年假的职工,会扣除相应天数,请问这样合理吗?
关于休假期间的高温津贴是否可以扣除,目前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年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期间工资标准支付工资。高温津贴是劳动者高温作业环境下进行工作,用人单位支付的津贴,不属于正常工作期间劳动报酬,因此休假期间的高温津贴应当扣除。另一种观点认为,高温津贴带有一定福利性,即不以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为对价,且纳入工资总额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另外还有部分省市按月标准发放高温津贴,所以休假期间的高温津贴不应扣除。
对于上述两种观点,我对第一种观点较为赞同。因为高温津贴是在特定环境下,劳动者享受的津贴,当达到相应条件用人单位必须发放。针对的是达到相应工作条件下的部分劳动者,而并非用人单位的全体员工。而职工在休假期间,一般并不存在高温环境下作业情况,达不到发放高温津贴的条件,再加上陕西省高温津贴是按日发放,所以应当予以扣除。当然,高温津贴本身带有福利属性,每日标准也不高,不扣除年休假津贴也不会过多增加企业负担,用人单位无需太过计较。本报记者 赵院刚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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